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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

文書檔案

1、應用本校檔案,以提供複本為原則,如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應於申請書中述明理由。
2、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校檔案者,依檔案管理局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規定收取費用。
1、文書組檔案管理人員自申請書收件掛號之日起30日內,應將審核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2、本校文書組收件後,若應用申請程序不符或要件不全,將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應於7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其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3、獲准應用本校檔案時,應攜帶「檔案應用申請審核結果通知表」、備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依約定應用時間至本校檔案應用閱覽室應用檔案。
檔案應用申請書及填表須知可逕向本校檔案應用閱覽室檔案管理人員索取,或至本組網頁/檔案應用申請/紙本申請,下載表單使用。
1、申請應用之檔案有檔案法第18條、行政程序法第46條第2項、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或有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本校得拒絕其申請。
2、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 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分有應限制 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應採「分離原則」, 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1、一般民眾、本國法人、機關團體或其授權之代理人、委任人得依本校檔案應用申請作業要點之規定申請應用本校檔案資料。
2、為便利民眾了解全國檔案資訊,檔案管理局已建置「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開放全國各機關檔案目錄網路查詢服務,民眾可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經由全國檔案資訊單一查詢窗口,隨時上網查詢各機關定期彙送之檔案目錄,惟機密檔案目錄依法不予公布。
3、另本校網頁/總務處文書組/檔案應用申請/檔案目錄查詢,提供連結至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之服務。
1、申請人先利用檔管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本校檔案目錄後,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方式送達本校申請;也可於本校網頁/總務處文書組/檔案應用申請/線上申請,辦理申請。
2、經本校審查檔案內容可以提供者,即發出書面審核通知書,申請人再依約定時間至本校檔案閱覽室應用檔案。
1、【檔案】係依依檔案法第2條第2款規定,檔案指各機關依照管理程序,而歸檔管理之文字或非文字資料及其附件。
2、檔案應用:民眾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及機關提供應用與服務推廣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准駁及回覆、準備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檔案應用服務推廣及檔案應用調查統計等事項。
【陽明校區】交換地點為傳統醫學甲棟1樓聯合服務中心文書組。

【光復校區】 交換地點為大禮堂 1 樓文書組。
 
1、請填寫「蓋用印信申請單」,並詳填申請事由後,經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校長或分權負責規定授權之單位主管核章後,將用印之文件連同申請單送文書組監印人員用印。
2、「蓋用印信申請單」請至文書組網頁/表單下載。
應由邀請單位申請大陸人士個人或團體來台/加簽/延期/換證之案件,均需使用「本校蓋用印信申請單」並會辦國際事務處(至校參訪)或人事室(至校任職),並完成行政程序,始能使用本校印信。
【陽明校區】  
本校之公務文書及公文之傳遞,各單位派有專人收送公文,並依集中交換的時間進行公文交換。  

1、校內公文集中交換:   
公文交換時間(毎日上、下午各 1 次):   
  • 上午:10 時 30 分-11 時。   
  • 下午:3 時-3 時 30 分。  
2、校外公文傳遞(本校與榮總之間公文):   
(1)榮總專屬信箱,設於傳統醫學甲棟1樓聯合服務中心-4、5號公文交換櫃。   
(2)榮總公文交換作業時間以一天兩次為原則,上午 11 時及下午 3 時。   
(3)如公文係屬機密、急要文件或附有大量現金、高額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之公文時,應由承辦人員親自持送。

【光復校區】  
本校之公務文書及公文之傳遞,各單位派有專人收送公文。
 
1、校內公文集中交換:   
(1) 圖書館8樓及行政大樓公文交換每日上、下午各2次。   
(2) 各單位、系所公文交換原則毎日上、下午各1次。  

2、校外公文傳遞:   
(1) 博愛校區:毎日上、下午各1次。   
(2) 客家學院:毎日上、下午各1次。   
(3) 北門校區:每周一、三、五下午各1次   
(4) 歸仁校區:每日下午各1次   
(5) 陽明校區:學期中每日2車次,寒暑假每日1車次。
一、經專案簽奉核准之文件。
二、已核定之蓋用印信申請書。
三、隨同已批准發文之函稿之附件。
【陽明校區】:無此項服務。

【光復校區】:代收郵局包裹規範如下:  
1、宿舍包裹:大型包裹規格為郵局Box3便利箱(90公分)以上,為新竹郵局郵務士逕送宿舍,收件人至各區宿舍管理員室領取。  
2、小型包裹及掛號信件:由文書組統一代收,收件人仍需攜帶證明文件至文書組領取。  
3、各宿舍代收送達地點資訊:    
  • 宿舍名稱:         
    • 7舍、8舍
    • 9舍、10舍、研一舍
    • 12舍、13舍、研二舍
    • 11舍、竹軒  
    • 女二舍
    • 研三舍
  • 送達地點:
    • 7舍
    • 研一舍
    • 13舍
    • 竹軒
    • 女二舍
    • 研三舍
1、掛號信/包裏:  
(1)經文書組公告 15天工作日後,於退件前將再次電聯收件人或送系辦代為轉交。  
(2)如經逾期電話通知後5日內未領取者,則辦理退件。  
(3)經查明單位不詳、離職、畢業及退休者則辦理退件。  
(4)寒暑假期間,不辦理退件。

2、限時/平信:
【陽明校區】  
(1)於文書組網站上公告 15天工作日後,若無人領取則辦理退信。  
(2)經查明單位不詳、離職、畢業及退休者則辦理退件。

【光復校區】  
僅公告國際郵件,國內郵件經查明單位不詳、離職、畢業及退休者則辦理退件。
(1) 載明收件地址、收件人、系所/館舍房號、聯絡電話。
(2) 請務必寫上「真實姓名」。
(3)校內超商無代收郵局掛號包裹服務,收件單位請勿填寫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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