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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

違規停車

本校藍色車格屬於教職員停車格,未申請職員工汽車識別證、教職員工計次汽車識別證者,依本校「光復及博愛校區校園交通管理細則」第4點第1項,不得停放於藍色車格。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本校駐警隊依據本校「交通管理要點」、「光復及博愛校區交通管理收費標準」及「光復及博愛校區交通管理細則」對校內停放車輛實施巡邏與違規取締作業,如違反一般交通規則,如停放紅線、黃線、逆向停車以及停放於任何未經劃設停車格的位置,都可能收到違規事件通知單,並將產生違規處理費。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收到違規事件通知單時,應持單據至南北大門警衛室繳交違規處理費。依本校「光復及博愛校區交通管理收費標準」第6點各項,汽車違規須繳交300元,機車違規應繳交200元,如因情節判斷須由駐警隊巡邏同仁加鎖處理者,開鎖費用200元另計。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一、對所收到之違規事件單有所疑慮或申訴理由,可依本校「交通違規申訴處理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填寫「交通違規申訴書」提出申訴。
二、申請程序請參閱「汽機車違規申訴申請程序與注意事項」及「交通違規申訴書」。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一、本校依「大學法」第1條第2項之規定享有自治權,於本校場域內,請遵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各項法規公開資訊之規定。
二、本校依「光復及博愛校區交通管理收費標準」第6點各項規定,收取之費用不為罰鍰,為行政規費。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一、本校依「大學法」第1條第2項之規定享有自治權,於本校場域內,請遵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各項法規公開資訊之規定。
二、依本校「交通管理要點」第20點第1項之規定,違規行為依情節輕重,得以口頭勸導、開勸導單、加鎖、拖離或開立交通違
        規事件通知單。
三、「中華民國刑法」之強制罪規定,指行為人在沒有選擇餘地之下,遭強暴脅迫之手段,限制其人、其物時,始觸犯強制罪。
        本校之要點並未以脅迫限定行為人之人身,行為人具備選擇不行使違規行為之自由,更依「交通管理要點」第22點各項,
        具備行政救濟手段,無該當強制罪要件。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本校駐警隊執行勤務,以現場當下情形為準,並輔以帶有時間戳的現場照片佐證。若違規事實明確,
則依本校「交通管理要點」及「光復及博愛校區交通管理細則」各項規定辦理。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一、本校違規處理上,不以裁罰為之,亦並非收取罰鍰。
二、本校違規處理,依現場違規情形執行,單一違規情境可能因本校「交通管理要點」產生二筆違規處理之行政規費。
三、本校各項違規處理費屬行政規費,不為「罪」,不適用「刑法」之一罪不二罰原則。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時至17時,來電專線:03-5721452,由事務二組駐警隊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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