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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

最新消息

  • 交通資訊與管理

  • 更新日期:112-09-27
  • 發布單位:事務二組
本校112學年度陽明-光復校區接駁車「優先乘車證」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一、僅限112學年度第1學期「跨校區」選修學生及授課教師辦理。
二、陽明校區學生、教師請備修、授課證明與教職員生證,兼任教師請備授課證明,至總務處事務一組申請審查後製發。
三、光復校區學生、教師請備修、授課證明與教職員生證,兼任教師請備授課證明,至總務處事務二組申請審查後製發。
四、陽明-光復校區接駁車乘車優先順位依序:第一順位:持優先乘車證者。第二順位:持本校教職員生證者。第三順位:無證者(洽公人員、校友、退休人員、眷屬)。
五、承辦人:陽明校區總務處事務一組邱先生(分機62214) 光復校區總務處事務二組李先生(分機31620) 
  • 聯絡人: [ 李慶仁 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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