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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

最新消息

  • 教職員住宿服務

  • 更新日期:112-10-31
  • 發布單位:經營管理二組
本校光復、博愛、六家等校區112年度第2次「多房間職務宿舍」及第4次「單房間職務宿舍」分配作業
一、依本校職務宿舍借用與管理要點辦理(如附件1)。

二、申請資格:
1. 多房間職務宿舍: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2. 單房間職務宿舍:編制內教職員工或非編制教師、研究人員借用(另保留部份間數提供非編制內人員申請)。

三、宿舍參觀與申請期間:112年11月1日(三)至112年11月20日(一)。
1. 檢附本次多房間職務宿舍與單房間職務宿舍可分配一覽表與路線圖(如附件2、3)。
2. 宿舍參觀說明: 
 
(1) 現場參觀:開放參觀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中午12點至1點休息時間,不提供參觀,敬請見諒),採預約借取鑰匙自行參觀,參觀結束後,應馬上將鑰匙送還,以利其他候借戶參觀。
A.多房間(建功村):請洽經管二組吳小姐(03-5712121轉51906)。
B.單房間(九龍村群賢樓):請洽管理員李先生(0977-483810)。

(2) 線上參觀:請點此連結觀看

3. 參觀後有意願者,請填寫「申請表」及「房間順位表」完成借用申請程序(申請單位→人事室→經營管理二組→總務處→經營管理二組)於112年11月20日(一)下午4時前逕送承辦人:
(1) 編制內教師與職員請填寫「編制內職務宿舍借用申請表」(附件4)及「多房間順位表(編制內)」(附件5)或「單房間順位表」(附件6)。
(2) 約聘僱人員請填寫「約聘僱人員單房間職務宿舍借用申請表」(附件7)及「單房間順位表(約聘僱)」(附件8)。

四、資格審核:自112年11月21日(二)至24日(五)。

五、分配作業:依積點高低順序及申請人填寫的房間順位進行分配,並於112年11月27日(一)通知分配結果。

六、契約公證:擬由承辦人作為本校與借用人之雙方代理人至新竹地方法院辦理公證事宜,未授權承辦人代理者,得親自至新竹地方法院辦理公證。

七、若有與本次分配相關疑義,請洽承辦人吳小姐(03-5712121轉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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